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📰 政策通知

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

📅 发布时间:2026年6月1日 📌 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🏷️ 分类:互联网资质 / 政策解读

2026年6月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正式发布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工企业函﹝2026﹞160号),标志着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面启动。

⏰ 关键时间节点
评价系统开放:2026年6月1日—8月31日
省级公示截止:2026年10月15日
集中抽查完成:2026年11月30日
年度总结提交:2026年12月20日

一、参评条件与申报方式

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,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)"科技型中小企业"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。

⚠️ 重要提示:企业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、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且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,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

二、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报"专精特新"
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》,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。这意味着,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申报"专精特新"的重要前置条件,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三、严把审核质量,严禁"包装入库"

通知明确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:

四、实地核查范围扩大

2026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任一情况,省级主管部门必须在公示前组织实地核查

  1. 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
  2. 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
  3. 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
  4. 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、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
  5. 首次参评的企业

五、入库企业集中抽查比例不低于5%

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每批次企业公告入库后,及时组织评价机构开展集中随机抽查,按照不低于5%的比例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。

重点关注:指标异常、数据矛盾、突增突减等情况,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。

六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价值

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后,可享受多项政策红利:

七、大合管理提示:科技型企业需同步关注互联网资质

对于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外,还需重视以下互联网资质合规问题:

大合管理提醒: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追求技术创新的同时,务必重视互联网资质合规,避免因资质缺失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政策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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